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3:14    次浏览
点击【长沙警事】可快速关注微信号:CS_COPS 在五一大道的曙光路口,一条非机动车专用道出现在人行道旁边,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各走各的路,彼此不要再“接触”▲ 自长沙市启动“城区自行车专用道规划建设”项目以来,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区自行车专用道(即非机动车道)标识标线、交通信号灯、交叉口渠化等的设置和改造,前期已完成21条道路交通设施建设,共完成单向里程90余公里,共施划标线达16.15千米,非机动车标志和慢行标志1297套,规范了102个路口的导行标线。随着非机动车道交通设施的规范,长沙交警也将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管理,引导车辆有序行停。5条已使用目前,第一批自行车专用道(即非机动车道)已完工并投入使用,涉及城区 五一大道、韶山路(省委至五一路)、营盘路(省委至湘江路)、芙蓉南路(南二环至南三环)、岳麓大道(潇湘大道至金星路)五条主干道。21条建设中第二批自行车专用道还将涉及城区芙蓉路(八一路至人民路)、芙蓉中路(人民路至南二环)、时代阳光大道(新开铺路至万芙路)、新韶路(新开铺路至新姚路、新姚路至芙蓉南路、芙蓉南路至万芙北路) 等二十一条主次干道。交警提醒广大市民▲在施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,自行车、电动车等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,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。▲违反以上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;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。此外,机动车只有在停车指示标示指示下,并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才能占道停放。占用非机车道停放的,可处以一百元罚款;违反禁停标志停放的,处以一百元罚款,并驾驶证记3分。附第二批自行车专用道(21条):芙蓉路(八一路至人民路)、芙蓉中路(人民路至南二环)、时代阳光大道(新开铺路至万芙路)、新韶路(新开铺路至新姚路、新姚路至芙蓉南路、芙蓉南路至万芙北路)、杉木冲路(新姚南路至芙蓉南路、芙蓉南路至五凌路)、友谊路(新开铺路至万芙路)、正塘坡路(芙蓉南路至万芙路)、新开铺路(友谊路至黑石铺路)、书香路(友谊路至黑石铺路)、新姚路(友谊路至黑石铺路)、刘家冲路(友谊路至时代阳光大道)、五凌路(友谊路至杉木冲路)、万芙路(友谊路至时代阳光大道)、金星路(北二环至西二环)、潇湘路(北二环至南二环)、杜鹃路(金星北路至岳华路)、观沙路(茶子山中路至岳麓大道)、芙蓉路(伍家岭至八一路、伍家岭至北二环)、时代阳光大道(万芙路至韶山路)、新韶路(万芙北路至中意一路)、杉木冲路(五凌路至中意一路)。来源: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编辑:可意